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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西门桥上宋抄手破坏市政设施 将店外石板拆除2个平方 放置柜台店外经营
来信时间 2018-04-05 04:27:00
来信人 王**
信件内容

西门桥上宋抄手破坏市政设施 将店外石板拆除2个平方 放置柜台店外经营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8-04-19 03:03:36
答复内容

王网友:
收到您的来访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接到来访后,庚即派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资溪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西门桥上宋抄手经营业主存在放置柜台店外经营行为,但不存在将店外石板拆除2个平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故您的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18年4月15日上午11时,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当事人存在的占道经营行为,责令其立即搬离整改,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接受。经回访,宋抄手经营业主占道经营行为已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和管理力度,积极处理、防范此类占道经营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