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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幸福公馆楼顶私自搭建房屋
来信时间 2018-05-18 14:55:46
来信人 幸**
信件内容

做为资阳城市的名片、在政府对面的幸福公馆商品房楼顶居然被私自搭建起房屋、对城市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可想而知、希望撤除不是罚款了事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8-06-05 18:59:09
答复内容

网民您好:
我局在接到来信后,庚即派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宝台镇执法大队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幸福公馆小区交房时间较早,很多楼顶已经搭建完毕并已装修入住。
我局执法人员向幸福公馆物业宣讲了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物业公司对已经搭建完毕的业主进行摸底统计,并将统计数据交我局执法大队;同时责令其严格把关,对一些可能用于搭建用途的彩钢、钢架、石棉瓦等一律不准放行进入小区,对新增正在搭建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我局执法大队。
下一步,我局将该违建纳入资阳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分时间分步骤进行统一拆除。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资阳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