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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芙蓉苑2-2-4-203违章搭建卧室
来信时间 2018-09-06 23:29:15
来信人 热**
信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芙蓉苑2期2栋4单元203住户擅自将阳台改建并封闭成卧室,将本来购买的两室两厅改建为三室两厅,改变了阳台本身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构成了违章建筑,造成了安全隐患。芙蓉苑阳台都是悬空的设计,阳台的底部没有专门的承重构造,放洗衣机,晾衣服是没问题的,但是改造成书房、卧室,这样会超过阳台的承重力。擅自加砌体或者其他隔断墙都会影响到结构的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责成其拆除,恢复阳台本来的功能和面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8-12-18 22:37:40
答复内容

热心市民: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庚即派出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芙蓉苑2期2栋4单位203住户接房后,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将阳台擅自用塑钢玻璃封闭,改变了阳台本身结构和功能。来信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后,向该住户宣讲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自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接受,并承诺整改。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回访,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当即向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并加强巡查。
最后,请您对我局执法工作多理解、多支持。

资阳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