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滨江大道一段工程 |
来信时间 | 2021-01-15 20:26:25 |
来信人 | 王** |
信件内容 | 工程现场根本没有任何防止扬尘措施,尘土漫天飞扬,影像市容和居民生活。也不符合环保法。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1-01-25 15:01:56 |
答复内容 | 王先生,你好!你反映“滨江大道一段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位于滨江大道一段的沱西滨江路(沱一桥至沱四桥)道路黑化建设项目在建工地在未采取任何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基坑回填,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情况后,依法向该项目负责人宣讲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自行整改,不得污染环境。当事人承诺立即整改,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督促其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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