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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无标题
来信时间 2024-03-04 09:09:12
来信人 王**
信件内容

关于拆除地面花岗石的意见 致: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我物业外墙侧的地面花岗石被强行拆除,深感意外。为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及本小区的环境建设、无违章搭建行为,我支持。但请贵局依法、依规一视同仁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每一位业主,为本小区创造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社会氛围创造条件。同时针对此事件提出如下意见: 1、我已配合城市管理的正常管理,但请贵局对小区内的其他违建进行核实、处理,并依法拆除,以立执法公正。 2、由于其他搭建、安装对我家老人生活安全造成一定的不安全因素,请贵局对我家人生活环境造成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消除,保证我家人在此物业的生活安全。 3、因本人此物业室内比总坪较低,在未装修前本人物业室内已经多次出现返潮、墙体发霉等情况。拆除后会不会在次出现返潮、墙体发霉等情况,不得而知。 4、请核实小区内其他违建、搭建。如相关违建有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关手续,请出示并公示。 5、截止2024年6月30日如小区内仍有与本物业拆除前类似的搭建,应该拆除而没有拆除的,本人将在6月30号后重新恢复已拆除花岗石地面。 6、我本外乡人,看重资阳的环境,才到此安家置业,从没有想会遇此待遇。 7、请贵局一视同仁、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每一位业主。 附:小区部分图片 业主: 5栋101室 时间:2024年3月1日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03-19 15:43:18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富力天禧花园小区位于碧霞路东侧,开发商为资阳禾众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富力物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024年1月,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该小区5栋101号业主擅自占用公共绿地硬化地面,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向该户业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自行拆除,该业主表示配合,并承诺正月十五(2024年2月24日)后自行拆除。
截止2月底,该业主未履行承诺。2024年2月29日在当事人未整改拆除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对其违规面积进行了拆除,同时对该小区9栋805室一处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截至目前,巡查暂未发现有其他违建。
  下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督促物业加强小区进出口管控,防止违建材料进入小区,加强巡查并主动制止,对在建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2024年3月15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有关处置情况,但电话无法接通。若有需要,请致电028-26093214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