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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恒大城雨棚搭设事宜
来信时间 2024-09-14 16:11:31
来信人 陈**
信件内容

恒大城一期一楼花园搭设雨棚情况多发,按照相关条例,住户搭设雨棚是否具有合规性,不合规如何处理,对于已搭建的雨棚处理办法不应该是说逐步处理但常年累月搁置一了了之,城管部门对物业的管理是否存在“包庇”问题,行事不能依照无人举报无人反馈则不处理,对于一楼搭设雨棚,执法部门竟然能说出只要二楼住户同意则执法部门不予处理的情况,二楼住户有指定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条例的权利吗?能搭设就放开搭设,如果不能,请对所有的违建予以拆除,不能由物业和住户说了算,执法部门应熟悉相关条例,而不是现场张口就说不行,执法部门不能推诿、息事宁人,处理不当,造成舆论严重影响执法部门的形象,后续如得不到解决,会逐一上诉,城管解决不了至市政府,市政府解决不了至省政府,不要小看群众的力量。 此条信访不需回访,因为回访意见你们只会说正在处理或逐步处理。我只想看结果,1个月没结果理解,3个月没结果理解,半年仍未解决相信大家都看出来是什么门道。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10-09 15:26:13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马鞍山南路99号恒大城小区于2013年6月交付使用,共计21栋,22个单元,其中一楼96户,开发商为资阳万诚置业有限公司,物业为资阳恒大城物业服务中心。该小区一楼花园存在搭设雨棚的情况属实。
  2024年 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自2013年6月接房以来,该小区一楼部分业主陆续搭建雨棚(阳光棚),根据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规定,一楼业主搭建雨棚均与物业公司签订了《雨棚安装承诺书》,明确:“1、雨棚颜色为与楼栋外立面颜色一致的墨绿色;2、顶棚宽度不超过2米的伸缩类雨棚;3、不允许安装有支架的雨棚”。经物业统计及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共有46户搭建了带支架的阳光棚,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于该阳光棚属于存量违法建设,执法程序完成期限较长,我局将遵循违法建设治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控新增、去存量”的原则,分片区、分阶段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
  针对您反映“城管部门对物业的管理是否存在‘包庇’问题,行事不能依照无人举报无人反馈则不处理”的问题,我局没有对物业管理的职能职责,因此不存在包庇行为。        
另您反映“对于一楼搭设雨棚,执法部门竟然能说出只要二楼住户同意则执法部门不予处理的情况”的问题,我局已对负责该片区的执法队员开展调查核实,该情况无法印证。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用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下步,我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并对市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避免新增违法建设。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有序推进存量违法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管理形象。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