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强制收取停车费 |
来信时间 | 2017-04-13 23:53:00 |
来信人 | 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万和家园到刘家湾路中车集团铁路旁洗车场,该洗车场营业执照未有停车或停车服务经营项,该路段也非私人停车场地,该洗车场也未承包该路段停车,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收取费用。该洗车场用交通锥把公共停车位强制占位,如果未在他场地洗车,需包月制缴费才可停车。把国家的地方占为私用地方,强制收费,说他没营业执照,他还态度恶劣,周边民众敢怒不敢言,希望领导能帮助老百姓处理下这些霸权。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17-06-17 00:25:00 |
答复内容 | 姜先生: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局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万和家园到刘家湾街路中车集团铁路旁洗车场已经经营8年,主营洗车、汽车美容等。洗车场外空地是小区公共场所,由健坤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健坤物业公司每年向洗车场收取门外场地物业管理费1200元,但小区业主都可以在此停车,没有单独收费。洗车场老板称,门外场地大家都在使用,平时他会占用来洗车,有几辆车每天固定停在这里,车主请他帮忙看车,给一元钱的停车费,并没有强制收取的意思。 该场地石柱以内的空地属小区区域,不是街道,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已告知洗车场老板平时不能用交通锥把空地占为私人停车位。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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