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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城市宠物狗的管理
来信时间 2017-07-24 17:34:00
来信人 李**
信件内容

  现在资阳城市里面养狗的越来越多,养一些温顺点的狗,还好,有些人养一些猛犬,就有一定的危险性了,我觉得资阳应该出台一个城市养宠物的管理办法,1、城市里面猛犬不能养‘2、家养的宠物犬必须打狂犬疫苗;3、出动人员,对城市里面的猛犬、流浪狗、野狗进行处理。要把预防做到前面,不能等二天出了事了才开始。我作为一个公民,提的一个小小的意见。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7-08-07 18:59:00
答复内容

李先生: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敞放犬只的问题越来越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四条“限养区的限制养犬管理,应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会同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公安部门是限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之规定,资阳市公安局是城区限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进一步研究公共场所敞放犬只行为的管理,并已在工作中责成执法人员对敞放犬只在公共场所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加强宣传,劝导饲养人自行整改。最后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