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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水果店严重占道
来信时间 2017-09-06 16:08:00
来信人 钟**
信件内容

答复部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7-10-11 20:46:00
答复内容

钟国雄先生:   您好!收到《局长信箱》【2017】36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来信未明确占道经营水果店地址,我局无法有针对性的执法,但我局仍安排执法力量,对中心城区水果店进行了排查,发现占道经营的立即纠正,规范商家进店经营,确保不影响市容交通。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