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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9-26 16:55:17 来源: 访问量:8794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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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6日

2020年度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0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6

附件2 32

附件3 37

第四部分 附表 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3

二、收入决算表 43

三、支出决算表 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在资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综合开展防违治违、户外广告清理拆除、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商家摊贩占道经营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处置市民对城区违建、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的投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违建治理“达标”行动。

按照“五年拆违行动”要求和“拆新增、拆库存、拆隐患、拆立面、拆投诉”原则,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逐步消除存量。一是采取分组巡查、错时巡查的方式,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并完善补充存量违法建设执法程序,全覆盖开展城区公共区域和小区内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对建兴苑、康桥家苑、吉祥苑、铁一村、资阳中学生活区、和平北路、摩根时代、碧水绿洲、松涛镇青龙村、书台村等私搭乱建存量违建进行拆除。二是未雨绸缪、提前介入,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内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拆除,强力拔掉了骏兴棚改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晶鑫街一巷10号的“蓝月美发店”、三贤路及雷音大桥工程项目、牙谷二期等多个横亘在重点项目或建设工程当中的违建“钉子”,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打通了“肠梗阻”,全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工程)加快推进。今年以来,共拆除新增违建619.06平方米,拆除存量违建39775.28平方米;五年拆违行动以来,累计拆除总违建数量约62.84万平方米。

2.推进市容市貌“提质”行动。一是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抽调精干力量分成两个组,对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拖移电瓶车、三轮车300余台,采取车主发朋友圈等方式开展教育引导,起到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疏导各类占道流动经营52300余处;规范乱开挖90余件、占道堆放3600余件,规范占道装修300余件;规范夜市经营7100余处;拆除乱牵乱挂1400余处,清除乱贴乱涂2500余处;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店招170余处,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二是强化共享单车治理。积极助推我市交通运输等11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共享单车企业投放、退出和管理考核机制,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共同管理,督促单车公司自行回收街面超共量单车并及时转运至其他城市;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及共享单车企业专题研究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停放问题,要求各公司在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定人值守,保证重点点位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良好;根据市民需求和城区街道实际情况设置了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规范非机动车、包括共享单车在线内有序停放。今年以来,对共享单车立案查处5起,罚款7.8万元,创文创卫迎检期间,拖离各类乱停乱放共享单车9626余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自行回收5500余辆。

3.推进环境保护“攻坚”行动。狠抓“渣土运输”“餐饮油烟”“噪音扰民”三个重点,助力资阳环境质量提升。一是渣土运输治理方面,严格控制市城区渣土运输许可证的办理,实地勘察证件办理的线路,出场和受纳场的硬化、冲洗设施等,做到事前管控;对主城区在建工地进出口、主要运输线路、弃土受纳场进出口等地点进行重点巡查,对装载过满、篷布破损、不密闭覆盖、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严查重处。今年以来,共规范市城区建筑工地20余个,渣土运输管理345次,查处抛洒滴漏运输车辆30余量,对各建筑工地污染城市道路行为发放整改通知书13份,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13件。二是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面,目前全市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达到了全覆盖,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也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并纳入“雁见智慧环保云平台”在线监测,商家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已实现24小时在线监管,支队采取“智能APP+数字平台监控+城管巡查+餐饮商家”联治联管模式,以技术化手段对油烟污染做到了实时监测,全年开展检查1.6万余次。三是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对娱乐场所(KTV、音乐酒吧)、广场舞、商业宣传及户外空调冷却塔等社会噪声污染,进行全面摸排,积极劝导,在高、中考时间段制定方案开展夜间巡查行动,对市民投诉的噪声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和处置。四是餐厨垃圾治理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共收集 9376.92吨餐厨垃圾,按规定分离产生废油,即餐厨垃圾资源再利用量416.35吨;产生废水8010 吨,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倾倒于马三路、筏清路两个临时污水倾倒点,产生废渣2533.86吨,由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负责处置。

4.推进建设执法“亮剑”行动。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对在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性文件实行联合审批机制。分别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两个方面增强了对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在审批环节中,监督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则及时移交我局办理,从而在源头上对在建项目“未批先建”及“未批先售”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遏制效果。二是建立随机执法抽查机制。建设大队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定期进行随机执法抽查监督,主要针对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安全”两个方面进行抽查,重点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文明施工“六必须、六不准”开展情况及消防安全措施运行情况等问题展开细致检查,同时建立执法抽查台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在责令其整改的同时监督其整改到位。今年以来,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及支队执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在建项目共计发放了54份《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近千万元,主要涉及“未批先建”、“不规范施工”、“未验先用”、“违法分包转包”等四个方面。保障了全市建筑行业安定公平的市场秩序,有效的净化了全市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5.推进城市管理“惠民”行动。一是畅通渠道有效解决市民反映问题。“12319”热线与“12345”热线合并后,市民投诉直接交办给各执法大队,各执法大队均确定熟悉处理流程的专人负责案件及投诉件接收、处理、回复工作,减少了中间环节,简化了处理流程,使市民反映问题能够更加及时妥善解决;针对反复投诉件不满意件,支队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办理,做到了将日常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快捷化,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省长信箱》、《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九曲河门户网》等各类网络信访件共330余件,办结12345交办件4490余件,办结数字城管交办件10300余件,办结来电来访580余件。积极推进“城管进小区”工作。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局要求,莲花街道办事处启动了“老旧小区(物业)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资阳主城区“两镇五处”有小区近千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358个,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474个。目前,支队各执法大队已通过设立城管工作站、城管工作室、城管服务点等方式,安排城管队员进入小区,直面居民诉求,已实现“城管进小区”覆盖535个,下沉到小区的城管队员175名,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6.推进疫情复工复产行动。一是携手疫情防控。从大年初二开始,支队党总支发挥积极作用,400余名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全员放弃休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办事处(镇)、社区、铁路等部门对城区20余个公园广场、资阳高铁站、客运中心站周边等人流密集场所加强巡查,强化宣传、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城区城南市场、城西市场等11个农贸市场及周边秩序管控,严禁疫情防控期内贩卖宰杀活禽;走访全市13个疫情医学观察点和交通卡点,督促做好疫情医疗废物安全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向雁江区的卡点赠送20个医废专用收集桶。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在资阳城区及各县(区)、各乡镇重点区域利用无人机宣传设点宣传,做到“地空协作”不留宣传死角。累计出动城管队员30081人次,设立宣传咨询点881处,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公告986处,发放宣传资料77238份。二是助力复工复产。推行“五允许、五规范”措施,助力恢复疫情影响的经济社会秩序。3月19日至5月1日期间,在规范经营秩序、规范营业时间、规范占道范围、规范促销音量、规范停车秩序的基础上,允许占道和越店门经营,支队积极服务商家、摊主、市民,为刺激消费、稳就业保民生争取更多缓冲空间。截至5月初,我市餐饮商家复工率98.2%,总共提供岗位36948个。规范设置“便民疏导点”,逐步解决市容环境秩序与群众生活诉求矛盾。“五允许、五规范”按下暂停键后,按照“疏堵结合”方式和“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根据“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五不”(不影响市民安全、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正常生活)标准,在中心城区划定区域设置“便民疏导点(夜市)”,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信息公示牌,公示经营品类、经营时段等信息,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整洁、包秩序)责任,在维护城市环境、保障社会秩序与让商贩能谋生有收入、让市民得方便不烦心之间,找到共赢的平衡点。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已设置便民疏导点(夜市)24个,面积5702㎡。

二、机构设置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009.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10.06万元、支出总计减少672.6万元,收入总计下降16.4%、支出总计下降14.4%。主要变动原因是控制节约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0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0.7万元,占8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65万元,占1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00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77万元,占35.4%;项目支出2588.58万元,占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09.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10.06万元、支出总计减少67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下降1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控制节约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98.71万元,下降25.4%。主要变动原因是控制节约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6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54.87万元,占1.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3278.35万元,占93.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93.72万元,占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20.7,完成预算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 支出决算为70.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7.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871.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3.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9.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84万元、津贴补贴162.09万元、奖金0.2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93.7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6.8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50.19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4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8.97万元、手续费0.21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5.98万元、邮电费2.62万元、物业管理费15.19万元、差旅费6.5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36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委托业务费2.66万元、工会经费9.03万元、福利费1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3万元、其他交通费50.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交流,减少车辆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05万元,占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5万元,完成预算9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7.1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5辆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3.7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5辆、金额73.7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2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2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查勘现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79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交流。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来学习考察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7人次,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接待南充城管执法支队考察学习,金额1100元;二是接待眉山城管支队考察学习,金额10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88.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27万元,比2019年增加22.07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物资设备采购及维护。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临聘人员经费、城管执法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以执法促管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联合多部分形成整治合力,巩固执法成效,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畅洁绿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实现了临聘人员的工资、保险、绩效等的发放,保障执法队员的相关待遇和规范市容秩序,开展拆违、机动车规范、油烟、噪音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临聘人员经费”“城管执法”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98.83万元,执行数为1995.83万元,完成预算的90.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临聘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拖欠工资和不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情况发生。队伍素质有所提升,能够协助正式执法队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聘用队员工资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无法引进高素质人才。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临聘人员经费保障,提升城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

(2)城管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力推进。整治宣传、执法办案、联合执法保障项目推进中,坚持“管理更急精细,执法更加文明,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民众更加满意”标准、高效、高水平地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城管执法执法车辆等装备比较落后,导致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严重影响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经费保障与周边城市有一定的差距,城市正式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不能更好的巩固成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城管执法中充分借鉴周边各市的先进管理经验,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强化执法宣传和保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城市管理状态。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临聘人员经费 

预算单位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95.83

执行数:

1995.83

其中-财政拨款:

1995.83

其中-财政拨款:

1995.8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聘用队员队伍稳定,无拖欠工资和不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情况发生。队伍素质有所提升,能够协助正式执法队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全面促进队伍稳定,提升城管形象,提升综合素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

完成

数量

指标

指标1:人员聘用数

 大于等于380人

 达标

质量

指标

指标1:聘用队员资格达标率

 等于100%

 达标

时效

指标

指标1:聘用队员工资发放及时性

 及时

及时 

成本

指标

指标1:项目预算控制数

 小于等于2000万

 达标

项目

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促进就业,提高人均消费

 合格

合格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提高市容市貌

 有效提高

合格 

指标2:执法保障范围覆盖率

等于100% 

 合格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聘用队员管理办法健全性

健全

 健全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满意

 满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管执法

预算单位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0

执行数: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形成警察、交警、工商、食药、质监等部门、“三镇四处”及社区联合执法合力,强化整治宣传,规范执法办案,巩固执法成效,建设市区一体、部门联动高效机制,保障城管理执法工作有力推进。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力推进。整治宣传、执法办案、联合执法保障项目推进中,坚持“管理更急精细,执法更加文明,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民众更加满意”标准、高效、高水平地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

完成

 

数量

指标

指标1:城管执法立案查处案件数

 大于等于60件

城管执法立案查处案件数大于60件

数量

指标

指标2:违法建筑拆除次数

 大于等于200次

违法建筑拆除次数大于200次

质量

指标

指标1:案件处理达标率

 大于等于95%

案件及时收到及时处理

 质量

指标

指标2:违法建筑次数达标率

 大于等于90%

违法建筑次数达标率大于90%

时效

指标

指标1:项目完成及时性

 及时

项目完成及时

成本

指标

指标1:项目预算控制数

 300万

实际消费没有超过预算指标

项目

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非税收入增加

非税收入超500万

非税收入征收,有助于财政宏观调控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开展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整治

大于等于30件 

 城市环境生活品质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人民群众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群众较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临聘人员经费项目、城管执法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临聘人员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城管执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目标奖。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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