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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时间:2021-12-06 14:39:24 来源: 访问量:13307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案  由: 擅自在城市道路从事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

当事人: 陈素群

行政处理: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列》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陈素群作出当场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元)

法律依据:2021年11月22日,陈素群擅自在城市道路从事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列》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列》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陈素群作出当场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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