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执法方面:集中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直接规划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方面和房管局房屋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供排水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规划区范围内燃气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
管理方面:负责城市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环卫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其他事项:牵头组织开展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具体承办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工作,并负责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房屋进行处理。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体制改革,理顺职能职责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即资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和考核办法,形成城市管理例会制度,研究、协调全市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并对组成部门(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开展年度考核。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实行“政府分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区级政府(园区管委会)的责任主体作用,完善“区级负责、街道(镇)实施、社区自治”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三是划清职责边界。积极推动规划执法权移交,实现规划管理和执法合一。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科学界定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水平。
二、深化精细管理,提升城乡形象
一是推进市容市貌提档升级。打造规范化便民疏导点,合理规划内部布局、划分区域、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占道(流动)经营、非机动车(共享单车)、校园周边等秩序整治。二是推进环境卫生提质增效。摸索环卫作业新思路,拓展环卫作业新模式,更新环卫作业新设备,解决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净洁美”程度。三是推进环境保护。坚持城区道路喷雾降尘,落实项目单位扬尘管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降低扬尘污染。全力推进“三位一体”机械化作业,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医疗废物。建立油烟治理长效机制,依法规范餐饮服务业油烟管理。持续开展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周围噪声专项整治。
三、完善基础设施,夯实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资阳市城镇固体废物综合填埋场建设项目、资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技改迁建项目和市城区23座环卫公厕升级改造。二是全力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开工。升级数字城管平台,纵向对接国、省、县(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有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油烟监控、城管突发问题调度、智慧环卫等7个子系统,实现城管问题采集、受理、协调、指挥、监督、考核智慧化。三是指导县(区)加快推进“三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建设项目、雁江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等“三推”项目建设。四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探索垃圾分类资阳模式,确保到2022年底,市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县城区基本建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30%乡镇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城管铁军
一是抓好党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形式开展党建工作,打造好“城市卫生”“城市美容师”“城事啄木鸟”三张党建品牌。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增强系统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全面履职尽责主观能动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实现公正文明执法标。创新城管执法新模式,积极探索“非接触执法”。三是增强队伍活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示范路”、“示范小组”、“示范岗”等为创建主体的工作竞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城管执法干部队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288.0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3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发展-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增加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728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8.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72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6万元,占4.24%;项目支出6979万元,占95.7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8.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3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发展-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增加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8.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0.23万元、农林水支出44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8.0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3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发展-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增加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1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2万元,占0.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6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28.66万元,占0.39%;城乡社区支出2750.23万元,占37.73%;农林水支出4457万元,占6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支出、财政干部培训支出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8.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的综合治理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行给予适当补助和对下沉到两镇五处的环卫、城管执法工作进行考核.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236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增加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2022年预算数为445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项目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机关正常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91万元,下降8.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资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资阳市会议管理中心、资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经过统一招标,按照合同规定对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支出的经费。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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