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内新能源动汽车公共充电桩高效运行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已建成公共充电设施。近年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在各级“节能减排”政策支持下发展迅猛。2018年安徽明瑞公司和市城投公司合资成立资阳明瑞公司,先后在主城区22处建设159个新能源公共充电设施;2022年,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资阳市城投停车场管理公司)取得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并在书台路、市民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建设2处集中公交充电站建成新通源充电桩42个。目前,主城区公共区域共有24处201个充电桩。
(二)在建公共充电设施情况。主城区范围内正在建设3个充电站,共计30个充电桩。其中:和平南路(师范校斜对面)充电站,建成充电桩10个,均为120KW快充桩,建成后能满足20辆新能源车辆同时充电,现已完成基础开挖、电缆线埋设等工作,预计6月底正式上线使用;成渝高速路两侧充电站,建成充电桩10个,均为120KW快充桩,建成后能满足20辆新能源车辆同时充电,目前正在附属设施进行施工,预计6月底正式上线使用;凤岭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建成充电桩10个,均为120KW快充桩,建成后能满足20辆新能源车辆同时充电。
(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情况。按照《资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设置、维护、调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022年,市城投停车场公司取得主城区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可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建设新能源停车设施。截止今年6月,主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临时泊位未设置专用的新能源充电停车位。
二、存在问题
(一)四川省内对燃油车占用配备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罚则依据,特别是公共区域停车泊位,只能由管理方通过宣传引导、管理提醒等“软”方法规范,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和燃油车辆停车需求两方面矛盾仍然存在。
(二)资阳市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的行业管理部门不明确,《资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中也未配套相应的规定。
(三)现有设施存在使用车辆充满电不及时驶离、充电插头不归位等乱象,管理方日常也存在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推进举措
(一)加快硬件建设。一是快速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选5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狮子山社区医院外、市交通局外、领地坐标外、皇龙与新城路交叉口、滨江大道排涝站对面)建设集中充电站,建设40个快充桩,可满足80辆新能源车辆同时充电,正在进行项目备案、用电申请等工作,预计今年12月建成投用。二是加快充电平台的搭建工作。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搭建市属国有企业充电桩运营平台,预计投入200万元,建成后能实现“充电查询导航、线上预约、线上支付、开具发票”等功能,目前“未来逸充”微信小程序已上线。
(二)促进完善充电设施管理体制。报请市政府尽快明确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形成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同时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主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修编的重要内容。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8日
资城管执函〔2023〕13号 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98号提案的回复 快捷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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