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刘丽占用城市道路案
当事人:刘丽
行政处理:依据《资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刘丽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元)
法律依据:2022年7月5日,刘丽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三贤文化广场夜市地面污渍未清理干净是行为,违反了《资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资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刘丽作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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