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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占道经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时间:2022-08-05 10:57:02 来源: 访问量:8016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案  由:陈余占用城市道路案

当事人:陈余

行政处理: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陈余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法律依据:2022年7月5日,陈余在资阳市中心城区狮山路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陈余作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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