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四川重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修建资阳市雁江区某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案
行政处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四川重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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