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6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实际,我局草拟《〈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资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挂我局门户网征求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晓琴,电话:13678246096,邮箱:505312716@qq.com。
附件:1《〈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 求意见稿)》
2《〈资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4《〈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5《〈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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